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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相关指引

发布日期:2020-11-25 · 浏览:249 次
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决策部署,我市各项社会保险费自2020年11月1日起由深圳市税务部门统一征收。现将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相关指引发布如下,详见附件。

附件:image1.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业务分工 image2.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常见问题 image3.社会保险费业务系统操作手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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